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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波 分党组书记、局长

雷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分党组书记、局长。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是履行南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司局级,驻地广州,所辖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3个省(区)沿海毗邻的我国管辖海域。
南海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海洋自然资源管理处、海域海岛管理处(海洋国土空间规划处)、海洋生态修复处、海洋自然资源调查与科技处、海洋预警监测处、海洋督察室、安全生产处(船舶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离退休办公室,并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和机关纪委办公室…[阅读详细信息]
  1965年3月18日,国务院(国编字1965第81号)批准国家海洋局在广州设立南海分局,办公地点在广东省工交干部学校(广州市怡乐村32号)院内(临时借用该校用房)。6月4日启用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印章。1967年4月,分局机关迁往客村办公楼(今广州市新港中路344号)办公。1981年10月,新港路107号(今新港中路353号)分局机关办公大楼竣工,分局机关迁入。
  1965年5月29日,海军党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海洋局管理体制问题的批复”的决定,国家海洋局的党政领导、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干部工作、人员补充、海上行动指挥、兵员复补、组织编制、装备器材、通讯联络等…[阅读详细信息]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南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海洋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授权或委托,履行海区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海区海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二)负责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陆海统筹政策的实施。负责海区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承担海区内的军警地协调对接…[阅读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