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的第二部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进入法典时代。
“南海看法”正式推出“部门法集粹之典生态保护总纲之章——生态环境法典系列”,从法典化的意义讲起,陆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相关生态系统保护、海洋资源保护可持续利用、海洋生态修复等多个维度逐一展开,欢迎关注。
第一期,我们共同走进法典的前世今生。
法典的前世今生
很多人心里有疑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已经颁布了很多部,涵盖了生态环境的方方面面,为什么还要新出台一部法典?法典和普通法律有什么区别?且听小编一一道来。
什么是法典?
法典,也称法令典章,英文code,《大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版)中法学卷的释义是指“经过整理、编订而形成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法典不是已有法律文件的汇总,而是在原有法律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新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系统化的立法活动的成果。”通常指为统一法制、消除规范冲突、保障权利,对某一法律部门中现行的各类规范进行系统化整合与编纂后,形成的具有完备内容和严谨体系的综合性立法文件。
法典的前世今生是什么样的?
人类法治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前进而发展,依据现有考古成果,从最早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开始,人类经历了约五千年的法治文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涌现了很多有代表性的立法作品,他们形成了一幅壮阔的法典化脉络,我们从这些代表作可以管窥法治文明史:
《乌鲁卡基那立法》约公元前2378年
世界流传下来的第一部成文立法。
《乌尔纳姆法典》约公元前2100年
迄今所知的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780年左右
世界现存最完整的早期法典,是楔形文字法典的集大成者。
《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世纪中叶
历史上留存下来最早最完整的法律之一。
《法经》公元前407年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制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
《国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公元6世纪
历史上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典。
《永徽律疏》公元653年
又称《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作。
《巴伐利亚法典》公元1756年
欧洲启蒙时代的第一部法典,是真正意义上近代民法典编纂运动的开始。
《大清律例》公元1740年
中国封建时代最后一部法典,是清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
《法国民法典》公元1804年
又称《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民法典,大陆法系的基石,现代法典的开端。
《日本民法典》公元1898年
亚洲第一部资本主义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公元1900年
编纂技术先进,至今仍在施行。
《苏俄民法典》公元1922年
第一部社会主义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元2020年
二十一世纪第一部社会主义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公元2026年
社会主义第一部生态环境法典。
法典和法律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法律和法典都是相关领域的法律依据,在发展上联系密切。部门立法一般都从单行法律开始,逐渐形成多种类、多层次的规范体系,待发展成熟后,对该部门既有的各类法律规范进行系统化整合与编纂后,形成的具有完备内容和严谨体系的综合立法文件即法典。他们主要区别是:
★制定机关不同:法典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可以由全国人大制定,也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形成过程不同:法典编纂不是制定全新法律,而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涉及“立、改、废、合”等步骤,以形成协调一致的新法典;普通法律的制定或修订往往独立进行,不涉及大规模整合。
★集成程度不同:法典强调内部各编、章之间的和谐统一,消除矛盾冲突,形成有机整体;普通法律通常针对特定领域或问题,可能分散存在,缺乏系统性整合。
★覆盖范围不同:法典覆盖一个法律部门的广泛领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涵盖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等;普通法律范围相对具体,多以“法”命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出现时期不同:法律多见于某个部门法发展的初期,法典一般多见于部门立法的成熟期。
法典化的意义是什么?
★法典是法治文明的标志之一。
拿破仑曾说“我一生真正辉煌的,不是打了几十次胜仗,这都在滑铁卢被抹去了,不过有一样东西不会被抹去,他将永垂不朽。”这样东西便是《法国民法典》。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制定优良的成文法典,传播到世界各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超过4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本土法律体系,成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民法典之一。自它以后,以规范、调整民事主体的行为,保障民事主体的各项权益,防止他人和公权力的侵害,成为人类建设法治国家的主要选择。而编纂法典也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成熟的重要标志,它意味着国家治理从“政策主导”向“法律主导”的转变。
★法典更加注重系统化与科学化。
消除矛盾与冲突:以单行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为主的规范体系,容易产生条文之间的冲突或重复。法典化通过统筹规划,具有完备的内容和严谨的体系,消除了内部矛盾,确保了法律逻辑严密,规范统一。
填补法律漏洞:法典的编纂过程是对现有法律的一次全面“体检”。立法者可以借此机会发现原有法律体系的空白和滞后之处,进行补充和完善,使法律体系更加严密。
体现立法技术:法典要求极高的逻辑结构和语言规范,法律条文要精炼、准确,是整个国家的立法技术水平的集中体现。
★法典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统一法律适用:在没有法典时,类似问题可能涉及不同的单行法、地方性法规,适用时可能会有冲突和差异。法典提供了统一的执法依据,有助于维护法制统一。
提高执法效率:查找法律依据时,无需在浩如烟海的单行法中搜寻,只需查阅一部法典,大大降低了法律检索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规范自由裁量权:明确、系统的法典条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
★法典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范指引。
行为指引:法典向社会公众提供了清晰的行为规范。通过对权利义务、行为边界的设定,更加明确了正面指引与负面约束,有助于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稳定预期:法典与法律相比,通常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给公民提供了长期的稳定预期,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
★法典能更好地传承法律文化。
法典往往凝聚了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智慧和价值共识,是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生态环境法典明确提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落实到法律规定中,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通过具体的法律规则予以制度化落实。
下期,小编将带大家一起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敬请关注。
作者:徐春锋
策划:资源处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