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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17 17:40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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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珊瑚礁生态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吸引和鼓励国内外科研人员利用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南沙野外站”)平台,围绕南沙野外站研究领域开展研究,南沙野外站设立开放基金,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资助类别

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分为指南导向类和自由探索类,具体如下:

1.指南导向类:执行周期2年,支持开展符合资助方向的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的研究工作,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

2.自由探索类:执行周期2年,支持在离岸岛礁围绕珊瑚礁生态系统,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气相互作用、海洋地质、岛陆生态等方向科学研究,或在近岸开展珊瑚礁生态研究,申请人题目自拟,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

二、指南导向类资助方向

2025年开放基金“指南导向类”资助方向如下:

1.造礁石珊瑚种类智能识别研究

2.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调查方法改进及生物多样性编目研究

3.声学在珊瑚礁生态监测中的应用研究

4.珊瑚病害及病原微生物研究

5.珊瑚礁活性化合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6.岛礁海草床与珊瑚礁生态系统连通性研究

7.极端天气对珊瑚礁破坏研究

8.水陆两栖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智能平台在珊瑚礁生态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9.南海岛礁大型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种群现状研究

三、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为非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或非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并须联合南海局属事业单位或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共同申请;“指南导向类”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自由探索类”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本年度申请人只能牵头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申请的项目累计不能超过2项。

四、成果要求

各项目获得的成果归南沙野外站和项目负责人(或其所在单位)共有,撰写报告、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请专利等须注明南沙野外站开放基金资助字样。

每项“指南导向类”项目应发表不少于2篇以南沙野外站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且基金排序须排第一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应以南沙野外站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检索论文)或其他相当成果;每项“自由探索类”项目应发表不少于1篇以南沙野外站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基金排序须排第一的SCI检索期刊论文或其他相当成果。

五、成果署名格式

1.南沙野外站

中文名称: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英文名称:NanshaIslandsCoralReefEcosystemNationalObservationandResearchStation。

2.南沙野外站开放基金

中文名称: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NO.***);

英文名称:theOpenFundofNanshaIslandsCoralReefEcosystemNationalObservationandResearchStation(NO.***)。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提交《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四份至南沙野外站,电子版材料(申请书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chenchenghao@scs.mnr.gov.cn。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其中邮件、快递以邮戳、登记送寄时间为准,人工送达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申请材料应经所在单位审核,不得涉密。

2.申请的项目按照《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审和立项。

3.南沙野外站在完成评审立项后向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书。获得立项的申请人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项目合同书》。

七、其他事项

1.本指南与《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暂不一致处,以本指南为准。

2.本指南由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咨询。

联系人:陈程浩

电话:18665508523

邮编:51030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5号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

附件:

附件1.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项目申请书(2025年度)

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5年10月10日